①未经许可,不可发布新闻、游戏、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体育赛事、境外节目等;;
对于2019年,有个说法叫:“它是近十年来最难的一年,也可能是未来10年最容易的一年。”
身边掌柜都感叹,以前赚钱靠产品、靠价格,现在内容营销成了各大卖家的“心头好”。
消费者们也痴迷于通过看内容来找到优质商品,平台也每时每刻在强调内容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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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内容营销的崛起,“翻车”、“野蛮生长”的负面消息接踵而至,这些问题都必须有明确的规范去制约。
2019年12月24日,淘宝将淘宝直播平台规则、阿里创作平台管理规则,合并成了一篇:《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
各项违规的处置力度,仍将遵循“首犯从轻,累犯从重”原则。新规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所以,今天就帮大家对《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进行梳理:
该规则是基于《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天猫规则》、《飞猪规则》的补充规定。
适用于:在阿里创作平台、淘宝直播平台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进行推广的卖家及达人。
创作者违规计分体系,以前是只要累计40分就清退,现在新规按违规情形的影响程度,分成了3类处罚:
1.一般违规(A类违规)
每12分,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3天;
2.严重违规行为(B类违规)
每12分,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7天;
每24分,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14天;
每36分,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28天;
达48分,清退创作者身份;
3.推广假冒商品(C类违规),三振出局
每12分,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7天;
每24分,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14天;
每36分,限制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发布28天;
达48分,清退创作者账户;
这三类违规,独立扣分、分别累计,处罚分别执行。C类和B类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售假只要满3次,不管扣分多少,直接清退。
4.清零机制
针对这三类违规,平台也人性化的提供了清零机制。
A类和B类违规,每年12月31日24:00清零,处罚依然到执行期满结束;
C类,也就是售假违规,未满24分:12月31日24:00清零。24分以上2年清零,处罚依然到执行期满结束。
在此次新规中,各位掌柜需要特别注意以下4项违规情形:
1.推广假冒商品违规
①通过信息层面来判断创作者推广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的
假如嘴上提到了,情节比较轻,没带来特别大的影响,每次扣C2分;
如果是在一个或多个直播间发布大量假冒商品信息,就算商品没直接挂出来,也是推广假冒商品。由于情节严重,每次扣C24分;
②推广商品确实是假冒、盗版商品的
经司法、行政机关、权利人认定为假冒商品,但尚未构成严重后果或未被追责的,每次扣C12分;
如果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商品经品牌及抽检鉴定为假冒盗版的,即视作情节严重情形,每次扣C24分;
如果影响恶劣、售假达三次,视作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每次扣C48分;
2.发布平台不允许发布的信息
定义:发布阿里创作平台、淘宝直播平台、阿里妈妈等平台不允许发布的信息。
情节一般,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起每次扣A6;情节严重,每次扣B6;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B12,扣4次你就被清退了。
3.滥发信息
有些主播会把其他平台的二维码发布在直播间,这些都是不可以的,平台会去用算法进行识别。
平台会对你做A2-A12的扣分,第一、第二次不扣分,第三次开始,每次扣A12分。
4.虚假承诺
发布消息时,不要去夸大、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的效果。
如果有虚假承诺行为,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起扣A2分,情节严重的话每次扣A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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