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连环杀手泰德邦迪事件 一个美国杀人狂的故事
在不少影视作品和小说中,提及变态杀手都会为他们设计一个与大多数人不同的境遇——被双亲卖掉、住在偏僻的农场、精神分裂症患者等等。让人们觉得连环杀手本就应该隐蔽在阴暗的角落之中,和我们是截然不同的。在大多数人看来,连环杀手是入侵者,而不是隔壁的邻居、餐厅里聚会的客人。然而,这一切的想法都被法学院高材生、从事危机预防辅导员的泰德·邦迪打破了。
泰德·邦迪,原名西奥多·罗伯特·考威尔,1946年11月24日出生于美国佛蒙特州伯灵顿市。他的母亲,埃莉诺·路易丝·考威尔是费城人。路易丝在费城怀孕时还没有结婚,而考威尔家族是虔诚的卫理公会派教徒,对路易丝的未婚先孕深以为耻。
1946年9月,路易丝在一位教会牧师妻子的陪同下,来到维蒙特的非婚孕妇救护所。11月生下泰德后,路易丝一个人返回了费城,将泰德自己留在维蒙特整整三个月。
路易丝的父亲山姆·考威尔提出要通过孤儿院领养泰德,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来抚养,于是路易丝又成了自己儿子泰德的姐姐。
1950年以后,泰德和母亲又搬到华盛顿州的塔科马,和其他亲戚住在一起。一年以后,埃莉诺和一名军队厨师,约翰尼·卡尔佩珀·邦迪结了婚。因此泰德也就改名为西奥多·罗伯特·邦迪,这个名字也是后来警方和媒体使用的正式名称。结婚以后,夫妻俩又生育了四个孩子。照顾他们也就成为了泰德的一项日常工作。继父一直试图与他建立正常的父子关系,但是对于泰德而言,他的父亲是他的外祖父。那也是他唯一尊敬的人,然而泰德却被迫与他分离,和姐姐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邦迪想念自己的祖父,希望能喝自己的伟大舅舅杰克——塔科马大学音乐教授,家里有架大钢琴——一起生活。八岁时,邦迪不能再和母亲和继父谁在一张床上。由于母亲和继父又生了四个孩子,邦迪感到了危机。邦迪童年的小伙伴说他是个急脾气。所有的记载都表示,邦迪生长在一个充满爱和关怀的家庭,他的继父和母亲并没有厚此薄彼。泰迪·邦德和兄弟姐妹的关系也很好。
邦迪在宫里学校的同学都说他是一个聪明、快乐、受欢迎的孩子,朋友众多,成绩优异。其中一个朋友说,邦迪有一种微妙、聪明、“恰到好处”的幽默感。
进入高中之后,人们对邦迪的的印象忽然变得模糊起来,有人说他沉默寡言,有人说他沉默寡言,成绩普通,不像初中那样讨人喜欢了。他的朋友说他变得有些自卑,和人说话时会结巴,不仅是在和异性讲话时如此,见到陌生人都会这样。一位后来做了律师的高中女同学说,邦迪17岁时还挺有知名度、挺受欢迎的,但不是“领头羊”,很害羞。她如此清晰地记得邦迪很不寻常,因为多数连环杀手进入青春期后就会“隐形”。
对邦迪的很多描述都是典型的高中生,仅此而已。他不是最受欢迎的学生,也不是最受歧视的学生,换句话说,他就是个普通人。没人嘲笑他、排斥他,但也没多少人喜欢他。
邦迪的青春期有一次“黑暗的颤动”。他14岁时,18岁的安•玛丽•布尔在他家附近失踪,多年之后,警方怀疑此案是邦迪所为。
高中毕业后,邦迪于1965年进入普吉特海湾大学。和大多数大学新生一样,邦迪忙于应付一大堆无聊的入门课程和讲座。邦迪说第一年很孤独,他不能再和邻居伙伴一起玩,又没办法结交新朋友。大一时,邦迪还住在家里。他的母亲说他成绩不错,但在学校没有社交生活,他每天回家就是学习、睡觉,然后再去上学。
成年后的泰德不仅身材高大,而且长得非常英俊。在当时的美国这样出众的男孩没有恋爱对象几乎是不可能的。很快,一位美女就闯入了他的生活。斯蒂芬妮·布鲁克斯(Stephanie Brooks)来自加利福尼亚,个子高挑,容貌出众,是旧金山富家小姐——这是邦迪最渴望的家庭背景。她拥有邦迪梦想的一切特质。邦迪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是暗恋,不敢接近她。
有一天,他发现斯蒂芬妮要去滑雪,就故作冷淡地问可否蹭车。在滑雪坡上,邦迪表现得自信而熟练。在回来的车上,斯蒂芬妮被邦迪的魅力打动,两人成为恋人。她可能是邦迪第一个性爱对象。
大二时,邦迪转校到了斯蒂芬妮的大学,开始学习中文。他说自己选择学习最困难、最奇异的语言,就是为了与众不同。那可能是邦迪最快乐的一年。他的中文成绩优异,还能向亲朋好友炫耀自己的漂亮女友。
后来,邦迪说早在此之前,他的头脑中就经常闪现一些念头,但都被他抑制住了。一天晚上,他在街上走路,看到一扇窗户里有个一丝不挂的女人。这番景象让他很是兴奋,他开始故意偷窥别人家的窗户。不过这时候他还可以控制,他不会因此爽约、错过会议或其他重要事项。偷窥渐渐成为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甚至做了一份庞杂的日程表来管理自己的偷窥。他越来越熟练,越来越上瘾。
1967年夏,斯蒂芬妮毕业了,她这时候对邦迪也有点厌烦了。她觉得他太孩子气、太不成熟,比如邦迪经常在背后拍她的肩头,等她回头时却看不见人。尽管邦迪说偷窥对他的生活没多大影响,恐怕他对恋人的关心还是因此减少了。邦迪开始杀人后,他的一个女友就曾说他有“惰性”,对人冷淡,敷衍了事。为了摆脱邦迪,斯蒂芬妮说她毕业后要回旧金山。然而,邦迪说他已经申请了旧金山斯坦福大学中文暑期班的奖学金,这让斯蒂芬妮很是吃惊和沮丧,但她不得不让邦迪跟了去。
到了旧金山之后,邦迪崩溃了,斯蒂芬妮最终还是跟他分手了。邦迪承认,他在这段时间开始扎女性车辆的轮胎,偷电盘盖,以便趁机接近女性,但从未成功,因为大学周围有无数男人主动帮助女人修车。不过他也说,自己从未想过勾搭成功之后怎么办。邦迪说,他在尝试各种危险的行为,想知道自己能走多远。
1967年秋,邦迪重回学校读大三,继续学习中文,并开始学习城市规划的课程,但他无法集中精力学习,于12月休学。这年冬天,他环游全美。后来的研究者们仔细考察了这段旅程,没有证据表明他在此时间段内杀人。1968年春,邦迪回到西雅图租了一间小公寓,在超市找了一份夜间仓储员的工作。
在此期间,邦迪成了一个惯偷。他偷的东西一般是衣服、家具、电器、音响、电视,甚至偷过一些大型设备。不过他还不够专业,因为他偷的都是最好的东西,但都不卖,而是自己用。有时候他从库房里偷东西,有时候从海滩附近的别墅里偷。邦迪说,酒精在他的偷盗生涯中有重要作用,因为它让他不那么紧张。
邦迪这时候还喜欢上了看暴力的色情电影。他从高中时代开始看色情书,最开始喜欢看《花花公子》那种有很多性感图片的杂志,但他的口味渐渐变重,越来越喜欢暴力的影像。
1968年春天的一天清晨,邦迪去偷一栋海滩别墅。到了靠近别墅的街角,邦迪碰到一个高中同学,就聊了几句。同学告诉邦迪,他的老板是本地共和党政客阿特•弗莱彻,由于邦迪的好几个同学都在弗莱彻手下工作,这位同学就邀请他去看看老朋友。这位同学知道,邦迪高中时代就对选举、政治感兴趣。后来,邦迪在弗莱彻的选举办公事得到了一份工作。
邦迪发现从事政治有“福利”,可以拓展他的社交圈。邦迪本来没钱加入网球俱乐部,但这份工作让他有了社交特权,可以出入高档场所。
1968年,阿特•弗莱彻竞选州长。弗莱彻很器重邦迪,让他担任自己的私人司机和保镖,他认为邦迪能干、聪明、一丝不苟、好学。没人知道邦迪身上的名牌衣服都是偷来的。不幸的是,弗莱彻竞选失败。选举结束后没几天,邦迪就失业了。
邦迪很快在他曾偷过的西雅图百货商店找了份销售员的工作,并很快就成了杰出的售货员,深受女性顾客喜欢。据说,他可以把任何东西卖给女人。
这时候的邦迪仍未忘记旧金山的旧爱斯蒂芬妮,经常给她写信或打电话。这段时间内,邦迪写给她的信中并没有绝望或夸张的语句。斯蒂芬妮路过西雅图拜访亲戚时,还顺便打电话问候了邦迪。
1968年冬,邦迪有了一些存款后辞了百货商店的工作,前往费城去见斯蒂芬妮。他报了费城天普大学的剧院艺术课程,表演和舞台化妆两门课程的成绩都很好,这两门课对他后来的所作所为也有重要作用。他在这个冬天的其他事情就不为人知了。
1969年夏,邦迪回到西雅图,在大学城的一对夫妇那里租了一间公寓。这对夫妇回忆说,他们挺喜欢这个安静、乐于助人的租客。他把房间收拾得很整洁,也会帮夫妇做些家务,因而夫妇二人常喊他一块吃饭,或者请他喝杯咖啡。他同时打几份零工,包括给一家律师事务所送信。
这年9月,他在附近的一家酒馆里偶遇一个漂亮女孩。女孩名叫丽姿•肯德尔,当时24岁,离过婚,有一个3岁的女儿,给一个私人医生做秘书,有一头长长的黑发,是来自盐湖城的富家女孩。邦迪自称是法学院学生,正在写一本关于越南的书。丽姿回忆说,邦迪很有魅力,长得很帅,她当晚就被迷住了,“我当时就在想婚礼和孩子名字的事情了”。
两人恋爱了。丽姿和女儿经常到外地去,和邦迪聚少离多,而且丽姿是个缺乏安全感、爱吃醋的女人,上段婚姻的失败让她更加小心,对邦迪看得很严。不到三个月,两个人就打算领结婚证了。就在二人关系如胶似漆之时,邦迪撕了结婚证,承认自己是个辍学的学生,也没有写书。丽姿原谅了他的欺骗,并愿意出钱资助他重回大学。
然而,在1969年,泰德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实。他发现自己敬爱的姐姐实际上是自己的母亲,而自己深爱的父母,其实却是自己的祖父母。这期间,他的性格发生了剧烈变化,由内向害羞的类型变成一个外向果断的人。
1970年夏,泰德•邦迪开始为一家小型医疗器械公司做送货司机,同时,他进入华盛顿大学学习心理学。那年夏天,邦迪还勇救一个3岁半的落水儿童,一时成了英雄。他的心理学教授也对他赞誉有加,在一封推荐信中写道:
邦迪先生毫无疑问是我们院系最优秀的毕业生之一。我认为他是我在华盛顿大学见过的最优秀的那百里挑一的毕业生。他聪明、能干、积极、认真,他更像是一名教授而不是学生。他好学,好相处,也会努力工作……他对影响法庭判决的心理学变量最有研究。我们目前在合作研究,通过实验来判断法庭判决中的心理学影响。
另一位心理学教授写道:
毫无疑问,他是其他学生的榜样……他按照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他是一个成熟的年轻人,有责任感,情绪稳定(但不像其他学生那么死板,他有时候会激动、沮丧)……我找不出他有任何缺点。
这时候的丽姿•肯德尔认为邦迪是一个体贴、浪漫、温柔的爱人。她很受邦迪家人的喜爱,两人还经常去山中的度假小屋游玩。所有人都认为他们结婚只是时间问题。
1971年9月,邦迪的心理学培训进入最后一年。他辞去了送货司机的工作,进入西雅图紧急救助诊所工作。这家诊所24小时营业,为那些想自杀或陷入危机的人提供电话诊疗和咨询建议。诊所的工作人员多是志愿者和邦迪这样的心理学学生。
1972年春,邦迪获得了心理学学位,并开始申请法学院。尽管平时成绩不错,但他的法学院能力测试(LSAT)成绩不佳,导致申请法学院失败。邦迪进入西雅图海景医院担任心理治疗小组顾问,但没干多久。据说他对待病人很冷酷,甚至辱骂病人,语气更像是教训而不是劝告。有些同事甚至怀疑他曾在夜间给病人打匿名威胁电话。
尽管邦迪自称很爱丽姿,但他和一名医院的顾问有染。多年之后,这位女士告诉警方,有次和邦迪做爱的时候,邦迪掐住了她的脖子。
或许是预感到和丽姿的浪漫史不会有完美结局,邦迪再次投身于政治。1972年是大选年,邦迪为现任州长丹•埃万斯工作。有时候他会去竞选对手的集会搜集信息,因而学会了使用假发、假胡须来伪装。他渐渐喜欢上了伪装,并常常通过剪头发、留胡须、改变发型来变换容貌特征。许多人都说,邦迪是个变色龙。
邦迪又一次获得了内心的安宁,忘掉了第一份工作和法学院的失败。竞选结束后,他因为工作出色而受到嘉奖。邦迪的个人简历中是这样描述1972~1973年的:
•犯罪委员会助理主管:1972年10月至1973年1月,担任西雅图犯罪预防委员会助理主管,负责为委员会针对女性的袭击、“白领犯罪”调查提供建议和初步调查;撰写媒体新闻稿、发言稿,为委员会内刊撰写文章;参与委员会1973年计划的制定。
•犯罪矫正顾问:1973年1月起至今,为国王郡司法办公室调查轻罪犯人的再犯率,并收集12个郡的再犯数据。本研究的目的是确定法院判决的罪犯再次犯罪的数量和种类。
1973年5月,邦迪受雇于本州共和党中央委员会,分析政府开支中的超支情况。他直接向委员会主席罗斯•戴维斯汇报,并经常去其家中做客。戴维斯说邦迪“特别聪明、上进,特别相信体制”。戴维斯的妻子丽莎则说:“他不怎么说自己,但我并不认为他在隐瞒什么,他经常满怀爱意地谈起母亲和家人。”邦迪偶尔还给这对夫妇看孩子,每周至少在他们家吃一次晚餐。
邦迪又一次申请法学院,经过努力游说,他进入了盐湖城的犹他州法学院,9月份就去上学。上学之前,邦迪还买了一辆青铜色的大众甲壳虫汽车——这是他第二次买这种车。显然,邦迪喜欢这种经典车型,价钱也不贵,而且这种时髦的二手车也显得很有档次。
这年夏天,邦迪去加州参加一次共和党会议,他决定去拜访一下失去的爱人斯蒂芬妮。他不再是个失败者,而是一个“管事”的男人,一个有政治野心、坦率自信、即将进入法学院的成功人士。斯蒂芬妮看到他的改变很开心,两人再次坠入爱河。
1973年8月,邦迪已经战胜了许多困难和挫折,取得了很多成就:从一个辍学的失意大学生成长为心理顾问、受人尊敬的政治家、各种晚宴的常客、前途无量的法学院学生,简直就是浪子回头的榜样,甚至有人说他将来可能成为州长。他又赢得了自己的真爱,将五年前失去的爱人再次找回。尽管在此过程中他曾偷过东西,曾偷窥女人,如今同时与两个女人纠缠,但除此之外,邦迪相当成功。谁又能想到,六个月之后,他将成为奸杀女性的凶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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