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等六国联合打击拐卖人口 抓获嫌疑人1332名
6月21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等六国联合打击拐卖人口行动有关情况。会上,通报了一起典型外籍骗婚女婚姻诈骗案。
2018年9月,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警,称被一越南“新娘”骗走人民币十余万元。通过侦查研判,公安机关破获一个由越南籍犯罪嫌疑人和中国籍犯罪嫌疑人共同组成的婚姻诈骗犯罪团伙,处理相关案件44起,涉及全国14个省市区。
警方介绍,该团伙首先组织越南籍骗婚女非法入境中国,以家在农村,经济条件困难的未婚男青年为目标。骗婚女通过相亲结婚索取聘金为由,骗得钱财后,佯装同意嫁给受害人,并表现出在受害人家中生活的假象,同时,暗中联系团伙成员发送定位信息,在得到接应后逃跑。
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陈传枝在会上通报,“新娘”会采取趁受害人深夜熟睡之机、借故上卫生间、与受害人逛街将受害人骗进试衣间等方式逃离受害人的视线,与接应人会合。逃跑之后,有正规入境手续的“新娘”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境,没有正规手续入境的“新娘”会选择汽车等工具前往边境地区偷渡出境,也有的“新娘”会选择继续留在国内再次实施婚姻诈骗。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陈士渠在会后采访中表示,按照我国规定,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都是非法的,就不允许设立跨国婚姻机构,这是需要明确的第一点;第二点,收买外籍被拐妇女儿童,属于犯罪,中国公安机关将会坚决打击。
据悉,中国公安部从2018年7月至12月开展六国联合打击拐卖人口行动,破获拐卖案件共6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0名,解救外籍被拐妇女1130名、儿童17名。
“越南新娘”套路深,组团骗婚!
日前,三明沙县法院审结一起越南新娘骗婚案,六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
据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绍荣介绍,经依法审查查明,由于少数中国男子难以找到结婚对象,因而产生以相亲为由,骗取结婚彩礼后,由他人接应,逃回境外的越南籍诈骗犯罪团伙。
2018年11月15日,三明沙县法院审理了公开庭审,为骗取钱财,在一个诈骗团伙的组织策划下,4位越南女孩在2018年3月、4月份,先后从越南串入我国国境。到达中国境内之后,在所谓红娘胡氏明某、陈某的牵线下,4位越南女孩以相亲结婚为名,分别从各个被害人获得巨额礼金以及金银首饰手机、衣物等财物。
根据查明的情况,得手之后,在胡氏某、陈某等人组织下,4位越南女孩在2018年5月份,先后逃离被害人家里。案发之后,公安机关于2018年5月5日在福建省长乐区某公寓,被告人陈某等租住处抓获6名被告人。
法庭上阮氏香某,阮氏玉某、阮氏洪某、黎氏邱某等4位越南女孩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公诉机关认为,他们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被告人胡氏玉某、陈某明知阮氏玉某、阮氏香某、阮氏洪某等人是诈骗犯罪的人,仍旧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窝藏罪
三明沙县法院审理之后认为供述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黎氏邱某、阮氏玉某、阮氏香某、阮氏洪某有期徒刑一年10个月至一年5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8千元至6千元不等的罚金。
最好的跨国婚姻是通过自由恋爱结合,而不是金钱交易。
七万娶越南新娘三个月后女方反悔,有可能是骗婚?
【越南新娘婚介所】
38岁的卢大富是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黄龙乡官桥村一组的村民,在深圳打工多年,一直单身未婚。春节时一位老乡来到他家中,跟他讲越南媳妇能干吃苦,建议他找一个。卢大富没有思考太久,便带着多年的积蓄来到深圳坪山找这位老乡介绍的中介李某,双方签订了一份《婚姻介绍协议书》,卢大富缴纳了7万元的介绍费。
此协议书未注明身份证号,是不完整的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直到拿结婚证为止,结婚对象仅限越南国籍女子,同时被介绍人到越南娶妻一切费用由中介方承担。但是,协议书注明7万元必须全额现金到账,如果被介绍人没有娶到妻子,7万元可以全额退还。
【在越南遇到如意对象】 几天后,卢大富便前往越南,他被安排住进当地一家酒店,酒店里都是服了两三万元介绍费从福建、山东等地来的大龄剩男,卢大富一呆就是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卢大富被当地的中介带着去相亲,他一直都不满意,直到遇见了91年出生的“段式碧钻”(人名)一见倾心,这名越南女子曾结过婚,还有一个4岁的女儿。不过卢大富并不介意,表示带着段式碧钻和她女儿、母亲一起回国。在越南办理手续时,段式碧钻的婚姻情况被中介办理成“未曾与任何人结婚登记”,后从中介处得知,双方回国办理婚姻登记时,女方一定要自称还未结过婚。
【离越南媳妇大闹黄龙乡】 回国后,卢大富直接将新媳妇带到了户口所在地准备进行婚姻登记,但在登记时,女方多次表示自己已婚并有女儿,由于材料与描述不符,所以并未能成功登记。卢大富只好将女方带回了家里先住下。新媳妇来到卢家后,每天勤劳干活,家务样样精通,招待客人也很热情,卢大富父母对她评价很高。
但是在随后的三个月相处中,新媳妇脾气越来越大,两个人争吵也越来越多,卢大富此时将新媳妇带到同村另一位越南媳妇家,经过两名越南媳妇交谈,卢大富得知新媳妇想家了,希望卢大富给1万元当路费回越南。卢大富当然不愿意啊,两人矛盾越积越深,新媳妇开始在村里闹事,说自己是被骗来的,派出所民警随即将她带走。民警说,当地此前就有越南媳妇娶到家后,嫌弃男方家里穷,吵着离开的,这种行为有骗钱的嫌疑。
【中介拒绝退费】
卢大富后来到派出所报案,与民警一同前往中介李某处要求退费,面对卢大富的质疑和讨要婚介费,李某并不认为必须归还7万元。卢某介绍,卢大富来深圳时,起初只付了65000元现金,考虑到出国身上必须有现金,李某便拿出1000元交给卢大富。
此时,卢大富还欠下李某6000元婚介费,双方约定,卢大富从越南带“新媳妇”回来后,要先到深圳把这6000元补交了,之后李某会包办卢大富的结婚证,李某还表示,卢大富缴纳的这7万元中,包括了他在越南的所有花销、车票、给越南女孩家的彩礼钱等,这一单下来自己只赚了5000元。
而且卢大富回国后没有回深圳,直接回老家去办理婚姻登记了,李某认为卢大富没有听自己话,出事了才过来。卢大富在回国前,带着越南媳妇到大使馆办手续,但女方并不愿意拿出离婚证,结果因为时间紧迫,最后办的证件上是“未婚”。当时,越南那边的中介人员一直交代她,到中国办结婚证时一定要咬定是“未婚”,结果在南昌民政部门办理时,越南媳妇突然改口说自己离过婚,但因拿不出离婚证,民政部门这才不予办理。
目前只要女方在越南的离婚手续到位,她与卢大富依然是可以办理结婚手续的。此外,该女子也需要重回越南补签证,而这是卢大富最害怕的,他担心“新媳妇”一去不回。
【婚介协议书是否有效?】
卢大富和李某签订的婚介协议书属于无效合同,因为甲乙方都为个人,也没有盖公章等,我国法律规定,个人不能有婚介的资质,所以这个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卢大富可以依此索回自己付的7万元
净网2019 公安部发布会:骗婚外籍新娘以越南籍居多
6月21日上午,公安部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国等六国联合打击拐卖人口行动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陈传枝表示,目前,婚姻诈骗案件多发,以越南籍居多,“新娘”逃跑则通过手机下载越南的聊天软件叫ZALO,与境内和境外的同伙取得联系。
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陈士渠表示,跨国婚姻诈骗往往是到了中国之后,在一个地方生活一个星期左右,可能就要跑。针对跨境婚姻诈骗主要有哪些形式,陈传枝表示,常见的跨境婚姻诈骗有四个类型:一是受害人或其亲属通过其本地中介机构带至境外相亲;二是受害人本地媒人上门游说,将受害人带至境外相亲或本地媒人将境外新娘带至本地相亲;三是受害人的邻居或朋友娶了外籍新娘,通过他们前往境外相亲或将境外新娘带至本地相亲;四是越南女以结婚名义在中国取得合法身份后,以男方家为境内落脚点,介绍骗婚越南女入境各地相亲订婚。
那么,骗婚的外籍新娘是如何从受害人身边逃跑的?大多数骗婚“新娘”在受害人家生活,因为受语言、文字、地域等因素的限制,“新娘”逃跑必须要有人接应。根据公安部的调查,逃跑的主要流程是:首先,“新娘”会要求受害者为其购买手机和手机卡;通过手机下载越南的聊天软件叫ZALO,与境内和境外的同伙取得联系,并通过其同伙处获取到的专门从事接应逃跑的越南人(懂中文、长期在中国生活的越南人)的微信号。与接应的越南人建立联系后,“新娘”会通过发送手机微信位置信息将所处位置告知对方,双方会根据接应的距离远近商量确定接应费用、接应时间、接应方式。负责接应的越南人会自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联系与其长期有“业务往来”的中国籍私家车司机,自己前往、一同前往或者指使私家车司机前往“新娘”所在地进行接应。
一般“新娘”会采取趁受害人深夜熟睡之机、借故上卫生间、与受害人逛街将受害人骗进试衣间等方式逃离受害人的视线,与接应人会合,成功逃跑。逃跑之后,有正规入境手续的“新娘”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境,没有正规手续的会选择汽车等工具前往边境地区偷渡出境,也有的“新娘”会选择继续留在国内再次实施婚姻诈骗。
对此,公安部提醒广大未婚男士,婚姻是人生一件大事,要认真甄别外籍新娘,提高警惕,増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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